錢幣市場現在有買賣一種“測試鈔”,具有紙幣專業知識的人稱之為“鈔”,那就有點張冠李戴,強推概念了。
首先稱之為"鈔",一定要是充當等價交換物 ,一定要有個面額標的。面額一定要有數量和單位,比1角1元。這樣鈔票在充當支付媒介的時候才可以知道他能做多少的價值替換量。而且這個面額的標的是中國人民銀行規定,不能說1角寫上1毛,其他機構都沒有這個權利,這就是為什么我們人民幣上都有個權威的字眼”中國人民銀行“。
其次“鈔”是鈔票發行單位必須是銀行
“鈔”是指鈔票,而鈔票的票是指票據的意思,票據是用來規定雙方借貸關系的契約,具有法律權威效應。票據的發生關系雙方可以指個人跟個人、個人跟企業、企業跟企業、個人跟國家、企業跟國家。鈔票也是借貸關系的一種票據,鈔票借貸關系發生的雙方是國家向某單位借貸,是一種國家行為,國家又委托專門從事貨幣行為的權威機構執行這種動作,因為銀行的信譽高,抵御風險的能力強,承兌能力強,便于流通。所以說鈔票一定是銀行發行的,并承擔了借貸關系的單位,而不是其他不能承擔借貸關系的單位發行的“票據”。
而現在的“測試鈔”只不過將印刷企業印在了上面。
而我們的鈔票“人民幣”都將人民銀行的冠名寫上去。
第三,鈔是鈔票必須將有權威借貸關系方背書簽名。
鈔是鈔票,國家是借貸方認清法律關系,得簽字蓋章認可。而“測試鈔”也沒有這些簽字署名,容易引起歧義。
第四,所謂“測試鈔”也沒有印制寫測試鈔。
在“測試鈔”上面也沒有印制有“測試鈔”的字眼,人民銀行也沒有明文說有“測試鈔”此類字眼,有強推概念的成分在里面。
大部分人都可以看到這張紙跟我們用的鈔票手感接近,但是可以確定的這張紙印刷了是在做某種測試的,但有人從中拿出來買賣,還是不能叫“鈔”,只有真正宣布發行才能叫“鈔”。
第五,“鈔”是印鈔廠印的但印鈔廠印出來的不一定都叫“鈔”
利益驅動者就很容易強加概念炒作,印鈔廠印的就叫“鈔”,雖然沒有流通,上面也寫著某某印鈔廠,那就是“鈔”了。這其實是自欺欺人的做法,印鈔廠除了印制鈔票以外,還有兩票、練功劵、發票、有價證劵、銀行專用票據、防偽證書。
這些都是一些銀行培訓使用的一些“練功劵”,雖然也是印鈔廠印制,但就不叫“鈔”,他的手感接近真實的紙幣,但他就不叫“鈔”。
那應該叫什么?
定義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那應該叫什么?首先從概念上來追根溯源。貨幣有硬幣、紙幣,根據造材的不同。都是具有充當貨幣行為的等價交換物,所以叫“鈔”是不可以的。而參考金銀幣的命名就比較規范了,人民銀行發行的有面額叫“金銀幣”,沒有面額的叫“紀念章”,區分很清楚。我們都知道有國庫券、外匯劵、“兌換券”,為了不要混淆視聽,最好不要叫“劵”。
既然這個所謂“測試鈔”是印鈔廠用印鈔紙印制出來的一個樣品,我們不妨可以叫“樣板票”、“測試票”。
從所謂“測試鈔”上面印刷的結果出來看,印鈔廠在印制這些“樣板票”、“測試票”時候對重要關鍵部位概念把握非常準確,防止這種鈔廠“廢棄物”外流在市面上橫行。
最后,紀念鈔為什么叫鈔?通過以上幾點判別已經非常清楚,再看看鈔面上各個點已經印刷非常清楚。而且紀念鈔在發行的時候是要等值的人民幣兌換,依然發生了借貸關系,是可以充當等值流通人民幣的。